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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 年 08 月 23 日 / 張居隱G-in

04199.我愛貓 但主張加重處罰走私

圖示:西元2018年在苗栗體育場舉辦的中台灣農業博覽會,展出的石虎標本,維基百科對石虎這種小型貓科動物的說明: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zh-tw/%E8%B1%B9%E8%B2%93。圖片來源為張居隱

發表標題:我愛貓  但主張加重處罰走私
發表日期:2021/08/23
發表版面: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版
最近台灣有漁船走私名貴的貓,但依現有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,這些貓都得要安樂死,引起大批愛貓人士抗議,希望放寬規定,改為補檢疫完成後開放民眾認養。

我愛貓,但反對放寬規定,甚至認為該修改法規加重處罰。

因為貓能傳播人畜共通、致死率高的狂犬病,只是台灣現在施打人用狂犬病疫苗,原則要自費,且國際間曾發生疫苗缺貨,加上流浪動物多,若爆發疫情會很嚴重,應該拿出防治新冠肺炎的態度,加重處罰走私動物的業者。

既然廣告詞「沒有買賣,就沒有殺害」說得好,業者為滿足你的需求,才透過走私發大財。所以想養貓,可去動物之家認養,以減少流浪貓;想吃螃蟹,可吃台灣出產的萬里蟹、后里蟹,支持在地漁業及養殖業。

若真想要名貴的貓,去動物園看俗稱「山貓」的石虎,或贊助石虎保育單位吧!畢竟台灣特有的石虎非常稀少,禁不起因走私動物被傳染疾病而絕種的風險,別忘了,很多民眾沒聽過山貓怎麼叫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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